|
很多人都會認為電熱水器、洗衣機、加壓機、揚水、污廢水幫浦等等電氣設備,裝了漏電斷路器保護,外殼就不用再接地,其實這是錯誤觀念。

漏電斷路器與設備接地兩者為相輔相成的保護,電氣設備再無接地的狀況下,一旦漏電到設備外殼,設備外殼與大地並未完全導通,此時漏電斷路器並不會跳脫,除非人員去觸摸外殼,使得電流透過人體導入大地,這時人觸電後,漏電斷路器才有可能跳脫斷電。反之,電氣設備有接地的狀況下,一旦漏電,電流透過接地線導入大地,漏電斷路器會發揮功能,跳脫斷電保護,避免人員觸電。
現行法規有明文規定,用電設備或線路,應按規定施行接地外,並在電路上或該等設備之適當處所裝設漏電斷路器。以防止感電事故為目的裝置漏電斷路器者,應採用高感度高速形,通常裝設額定感度電流30mA,動作時間0.1秒以內要跳脫之漏電斷路器。惟用電設備另施行外殼接地,其設備接地電阻值如未超過法定接地電阻值,且動作時間在0.1秒以內(高速形),得採用中感度形之漏電斷路器。
第 59 條
下列各款用電設備或線路, 應接規定施行接地外, 並在電路上成該等設備之適當處所裝設漏電斷路器。
1.建築或工程興建之臨時用電設備。
2.游泳池、噴水池等場所水中及周邊用電設備。
3.公共浴室等場所之過濾或給水電動機分路。
4.灌溉、養魚池及池塘等用電設備。
5.辦公處所、學校和公共場所之飲水機分路。
6.住宅、旅館及公共浴室之電熱水器及浴室插座分路。
7.住宅場所陽台之插座及離廚房水槽1.8 m 以內之插座分路。
8.住宅、辦公處所、商場之沉水式用電設備。
9.裝設在金屬桿或金屬構架之路燈、號誌燈、廣告招牌燈。
10.人行地下道、路橋用電設備。
11.慶典牌樓、裝飾彩燈。
12.由屋內引至屋外裝設之插座分路。
13.遊樂場所之電動遊樂設備分路。
第 62 條
漏電斷路器之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:
1.裝置於低壓電路之漏電斷路器,應採用電流動作形,且須符合下列規定:
(1)漏電斷路器應屬表62-1 所示之任一種。
(2)漏電斷路器之額定電流容量, 應不小於該電路之負載電流。
(3)漏電警報器之聲音警報裝置, 以電鈴或蜂鳴式為原則。
2.漏電斷路器之額定感度電流及動作時間之選擇, 應按下列規定辦理:
(1)以防止感電事故為目的裝置漏電斷路器者, 應採用高感度高速形。
惟用電設備另施行外殼接地,其設備接地電阻值如未超過表62-2接地電阻值,且動作時間在0.1 秒以內(高速形),得採用中感度形之漏電斷路器。

感謝∼國霖集團台中總公司 莊明順副總經理提出專業分享!

∼ 國霖機電管理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∼
全國消防.水電.發電機.監視器.電梯等建築物「機電設備」維護專家
24小時市話免付費專線0800-085200或04-36006999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