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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住家用電申請應該申請「表燈用電」、還是「電力用電」?何者較有利?一般住家應該如何訂出「契約容量」?應該訂怎樣的容量,對住家最有利?原本只有一個電表,若再申請安裝第二個電表,是否與契約容量有關?有何優點?

圖 / 東森新聞
關於上述問題,春福提出以下正解:
一、一般住家用電都是「表燈用電」,因為電費都在2萬元(每兩個月)以內,表燈用電較省錢、較划算。如果您沒有特殊要求,正常台電都會送「表燈用電」。
二、既然是表燈用電,是以每一度電計算,所以不用訂定契約,但它有「度數級數」,度數越高時每一度電越貴,從每一度電2點多元∼6點多元。
三、不是想要申請幾個「電表」都可以哦!
像是大樓公寓,只有一個門牌、一個出入口、一個平面,就只能申請一個電表。
像是透天3個樓層,每個樓層都有裝冷氣,電費每兩個月都來到8000∼1萬左右,春福就會建議申請三個(表燈)電表(各樓一個),如此,每一個電表都跑一些度數,每一度電都控制在2點多元∼3點多元之間,絕對很省錢,很值得哦!
這是省電費技巧,知道就賺到了!
感謝∼國霖集團執行長 徐春福博士撰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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