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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寓大廈如何申請大樓公共使用執照以及相關圖面
公寓大廈欠缺相關原始圖說及使用執照,將導致點交、維修或各種申報都缺乏正確資料,以下就申請作業介紹:
一.至地政事務所--申請自己的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以及公共的建物登記謄本。
須備資料:
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及所有權人印章
(一般用木頭章)。
二.至工務局使管課--參考自己的主建物使用執照號碼,申請使用執照以及圖面。
須備資料:
1.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或區公所報備書函
2.管理委員會印章及現任主委印章
3.該年度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影本
(須注意核對會議記錄印章與申請印章須相同)
4.使用執照影本。(如係申請使用執照此省略)
5.委託書、受託人身份證影本、印章
(申請人非所有權人時須附)
6.門牌整編證明
(若建物門牌有行政區域調整 )
7.加蓋<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 律責任>章,所附之影本皆須加蓋
8.申請人於申請日後第三個工作日後(不含週休、國定假日)帶下列資料領取
a.收執聯第二聯(若遺失請重新申請)
b.所有權人印章
c.受託人印章
d.規費
至檔案室領件,收、領件時間:上午0800-11:30 下午1:30- 4:30。